时间:2019-10-10 | 栏目:政策文件 | 点击:次
最近,公布了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》,其中之一是为未来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建立特别的扣除额,还可以享受子女的教育,并除扣除扣除费用和"三险和1金"5000元额外的基本扣除,还可以继续接受教育。6个特殊的附加扣减,如大型疾病医疗、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、老年人的维护等。
根据以上新修订的个税法,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(学位)继续教育的支出,在学历(学位)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。同一学历(学位)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。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,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,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。
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(学位)继续教育,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,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,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。
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,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。
从上述规定来看可以抵扣个税的“继续教育”主要分为三种:
1、学历继续教育(比如专科生自考本科、或者本科生参加工作以后读研、或者成人函授)
2、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(需要取得证书)
3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(需要取得证书)
抵扣标准:
1、学历继续教育每年可抵扣4800元,每月可抵扣400元。
2、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每年定额抵扣3600元。
从此以后提升学历不仅可以满足自身升职加薪、职称评级、考研考公、出国留学、积分落户、考资格证等需求,还能帮助自己减税省钱。